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《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24301 | 发文字号: | |
发布机构: | 厅建设处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《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7-03-10 |
各设区市、韩城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,厅属各单位:
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,规范造价行为,合理控制建设成本,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,交通运输部以2016年第67号令公布了《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现将《办法》转发你们,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,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研究 《办法》具体内容,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。
二、请各单位按照《办法》要求,根据各自职责分工,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,规范造价行为,合理控制建设成本。
三、在今后造价管理过程中,请将好的建议和意见,及时反馈省厅和厅定额站,以便进一步提升我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水平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6年11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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